村民自建桥梁被判刑?——桥梁建设的前期审批流程

近日,一则村民自建桥梁被罚款的新闻引发热议,据报道,某地村民未经审批,在村边一条河上修建了一座长7.5米、宽1.5米的浮桥,总共投入超13万元。为收回成本,他让过桥村民、路人自愿交费。结果被当地水利局以非法建桥为由处罚并强制其拆桥,后又因建桥收费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目前该村民决定申诉。

自建公益设施属善举,为什么会受到处罚和拆除。首先农村搭桥不一定违法,只要搭建的桥梁符合当地的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批准,就属于合法建设。如果没有就算是违建。

法律对建桥有明确的要求:建设的桥梁要符合防洪、规划、航运和其他技术要求。桥梁结构不可危害堤防安全、影响河势稳定和阻碍行洪。必须按照防洪标准对应的河宽进行设计,一般中小型公路桥梁设计洪水位取50年一遇,桥梁标高应满足泄洪要求,桥下的净空高度和宽度还需满足通航要求。

新闻中村民的自建桥梁在未取得主管部门的批准,未按照项目建设的流程办理相关手续,私自开工建设,因此属于违法。

建设桥梁相关的法规要求有哪些呢?

首先,建设桥梁需要满足规划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以下简称《水法》)第十九条 :建设水工程,必须符合流域综合规划。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江河、湖泊上建设水工程,未取得有关流域管理机构签署的符合流域综合规划要求的规划同意书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在其他江河、湖泊上建设水工程,未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签署的符合流域综合规划要求的规划同意书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水工程建设涉及防洪的,依照防洪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涉及其他地区和行业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求有关地区和部门的意见。

其次,建设桥梁需要满足防洪的相关要求。

根据《水法》第三十八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和其他有关的技术要求,工程建设方案应当依照防洪法的有关规定报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另外,建设桥梁不可影响河势稳定和堤防安全。

《水法》第六十五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恢复原状;逾期不拆除、不恢复原状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或者个人负担,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擅自修建水工程,或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且防洪法未作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有关手续;逾期不补办或者补办未被批准的,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逾期不拆除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或者个人负担,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从法律角度考虑,无论是修建桥梁还是其他工程,都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这包括申报审批程序和工程质量的监管等等。如果村民私自修建桥梁,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那么他们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搭建桥梁的过程中,还需要考虑到桥梁的安全和稳定性。搭建桥梁需要考虑到桥梁的承重能力、抗风能力、防水能力等因素,确保桥梁能够安全稳定地承载车辆和行人的通行。如果桥梁搭建不符合相关规定或者存在安全隐患,都可能会被认定为违建,并需要进行整改或拆除。

村民黄德义搭建浮桥,并未经过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无法对桥的安全做保障,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并要求其拆除,是合法合规的。

在我国,建设桥梁除满足以上法规外还要完善防洪、通航等审批手续。那么究竟怎样建设桥梁才是合法合规的,建设桥梁的流程有哪些呢?

在我国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分为:


其中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可以合并为可研阶段。可研阶段需要取得前期的专题报告才能申报立项。

建设桥梁所涉及的前期专题报告有以下几种:

1.水土保持方案

水土的保持方案是指依据我国的水土保持的有关的法律法规,开发建设单位为了保持水土流失,开展保持水土的贯穿于整个工程项目的重要的法律文件,他的主要内容包括扰动土地的整治率,水土流失的控制率土壤流失的控制率,植被的回复系数以及林草的覆盖率等具体的内容。

《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 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按照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没有能力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应当委托具备相应技术条件的机构编制。

第二十六条 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村民修建桥梁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才能开工建设。

2.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指在进行建设活动之前,对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和建成投产使用后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进行调查、预测和评定,提出防治措施,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报批的法律制度。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环评名录的规定,分别组织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修建桥梁属于交通类项目,按类别应当至少做环评备案登记表。

3.地质灾害评估报告

又称地质灾害灾情评估。对地质灾害活动程度及破坏损失情况进行评定估算的工作。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第15条规定,城市建设、有可能导致地质灾害发生的工程项目建设和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的工程建设,在申请建设用地之前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评估结果由省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不符合条件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4.行洪论证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水利部办公厅办建管〔2004〕109号文;《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520-2014规定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主要内容有:

(1)是否符合江河流域综合规划和有关的国土及区域发展规划,对规划实施有何影响;是否符合防洪标准和有关技术要求。

(2)对河势稳定、水流形态,水质、冲淤变化有无不利影响。

(3)是否妨碍行洪、降低河道泄洪能力。

(4)对堤防、护岸和其他水工程安全的影响。

(5)是否妨碍防汛抢险。

(6)建设项目防御洪涝的设防标准与措施是否适当。

(7)是否影响第三人合法的水事权益。

(8)是否符合其他有关规定和协议。

建设桥梁只要是跨越河道的都需要做行洪论证,行洪论证报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后方能开工建设。

5.压覆矿评估

《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建设单位必须在项目建设之前,主动了解建设区的矿产资源情况,并按规定向主管部门办理压覆审批手续。

国土资发〔2010〕137号文第二条、第三条规定,重要矿产资源是指《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附录列出的34个矿种和省级矿政主管部门明确的本行政区内优势矿产、紧缺矿产。炼焦用煤、富铁矿、铬铁矿、富铜矿、钨、锡、锑、稀土、钼、铌钽、钾盐、金刚石等矿产资源储量规模在中型以上的矿区原则上不得压覆,但国务院批准的或国务院组成部门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批准的国家重大建设项目除外。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由省级以上矿政主管部门审批。

建设桥梁占地较少,应当主动咨询自规局该区域是否会涉及压覆矿产的可能性,如有则需避让。

6.安全评价

安全评价目的是查找、分析和预测工程、系统、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可能导致的危险、危害后果和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指导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预防,以达到最低事故率、最少损失和最优的安全投资效益。

根据《关于开展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试行工作的通知(交质监发[2011]217 号)》要求及《公路桥梁、隧道安全评估指南》的有关内容,桥梁工程在开工前要做专项安全评估。

7.用地预审

是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阶段,依法对建设项目涉及的土地利用事项进行的审查。

建设永久性桥梁需要用地预审。建设浮桥属于临时工程,可不需要用地预审。

8.社会稳定性报告评估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要是对重大建设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且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提供各类纠纷以及分析报告的评估与研判,并为项目提供群众调查问卷,对重大项目,重大政策,重大改革进行事项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涉及安置拆迁的项目,对涉及施工和重大固定资产的项目进行社会风险调查和识别出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村民建设桥梁如果不涉及拆迁可不做社会稳定评价,如果后期建设永久性公路桥梁,则需要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政法委审批。

9.通航论证

其主要的作用是对河流,海洋等环境通航进行安全评估,其中要考虑的因素非常多,包括了自然环境因素,以及人工环境等,通过合理的论证,可以明确某个地段是否适合通航。通航论证的重点是以下几个方面:

(1)水流对通航的影响

在河道修建桥梁的时候,对于航道会造成一定的影响,这时需要对通航情况进行详细的论证,包括桥墩和桥台对水流产生的多方面影响,要通过通航论证来明确对通行航船产生的作用,提前将这些安全隐患问题找出来,并想方设法的去解决和规避。

(2)常风对通航的影响

处于内河的船舶抗风能力都比较差,主要是因为吃水比较浅,在进行通航论证过程中需要对桥区的常风进行评估,确保船舶在通过桥区的时候不会因为受到常风影响而对桥墩进行碰撞。通过这种论证,可以有效的降低船舶经过桥区时的风险。

(3)航道弯曲度影响

在一些弯曲度较大的河流上,航船的安全性和航道弯曲度有着直接的关系,通过论证可以充分了解到河流弯曲度给航行带来的影响,评估是否适合通行。尤其是大桥修建在河流弯道处时,更是需要进行全面的评估论证,将各种风险避免掉。

通航论证具有相当的必要性,它所发挥的作用是非常明显的,可以对航道的潜在风险进行全面的评估,让航行更加安全可靠。通航论证主要是针对具有通航要求的河道,村民自建桥梁如果位于非通航要求的河道,可以不做通航论证。

10.节能评估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

(1)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000吨标准煤以上(含3000吨标准煤,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500万千瓦时以上,或年石油消费量1000吨以上,或年天然气消费量100万立方米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

(2)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至3000吨标准煤(不含3000吨,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200万至500万千瓦时,或年石油消费量500至1000吨,或年天然气消费量50万至100万立方米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表。

(3)上述条款以外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由项目建设方填写节能登记表。

建设桥梁在建成后基本无能源消耗,但是属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因此需要由建设方填写节能登记表。

11.选址规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不需要申请选址意见书。

村民自建桥梁如不涉及划拨用地,不需要申请办理选址意见书。


总之建设桥梁的前期专题报告批复拿到以后可以开始编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而后报县发改部门获得审批立项。立项完毕后可以开展设计工作,公路桥梁设计图需要经过交通局组织的专家评审(或聘请第三方咨询机构审查)才能作为施工图纸。项目正式开工后,还要聘请监理对工程质量严格把关,确保工程实际建设符合设计要求。

有人会问,不就是修个浮桥,十几万的事情为什么要这么多专题研究,这么多部门审批。因为桥梁关系到安全,一旦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会造成人员伤亡的重大事故,因此宁愿审核严格,多一些麻烦,也不允许不安全的桥梁投入使用。村民私搭浮桥区域为行洪区,该浮桥存在一定安全隐患。遇到汛期,河水上涨,水流湍急,如果水涨没桥,对安全有很大影响。5月16日,湖北恩施网红浮桥,一辆游览车从桥上坠入湖中,导致5人死亡3人受伤,这就是浮桥的安全隐患带来的后果。因此私自修建桥梁不仅涉嫌违法,而且还存在安全隐患。要修就修永久性的公路桥梁,经得起工程质量检验,经得起安全考验,否则宁愿绕行也不要让有安全隐患的桥梁投入使用,一旦出事就是多少个家庭的悲剧。因此修建浮桥本属于临时工程,虽解决了眼前的通行方便,实则存在安全隐患,主管部门责令其拆除并处罚的做法是合法合规的。

工程咨询人建议:

最后,作为工程咨询人,我们认为对于一些交通不便的村民来说,桥梁的建设是必要的,可以提高出行效率。但是我们需要在建设桥梁时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桥梁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同时,也应该关注当地交通状况,为当地交通发展做出贡献。对于有主动承担修桥项目的集体和个人,我们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给予正确的指导和支持,令其合法合规建设,不能一刀切,只看法规不看人情,不利于提倡公益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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