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7充电设施“三年倍增”行动┃政策解读与地方实施建议

2025年10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能力“三年倍增”行动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一、出台背景:从“补链强链”到“全域提质”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持续高增长,市场渗透率稳步攀升,电动化趋势已从个别城市的示范阶段迈向全国范围的规模化应用。与此同时,充电基础设施作为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关键一环,呈现出“快增长、强需求、结构性不均衡”的综合特征:一方面,公共充电网络明显扩张,用户充电行为逐步从“应急”向“日常”转变;另一方面,仍存在城市快充不足、乡村覆盖薄弱、高速服务区“有桩不够用”、居住区私人桩接入难、运维服务质量参差不齐、配电网承载能力不足等痛点短板。

今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将汽车消费作为提振消费的重要抓手,要求各地各部门着力优化消费环境、创造有效消费需求。在“双碳”目标、交通运输绿色转型、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等宏观战略背景下,《行动方案》的发布旨在通过网络补强、能力提升、服务优化、生态创新,显著增强充电服务供给与质量,进一步提振新能源汽车消费信心,推动从“能充”向“好充、快充、省心充”的系统性迈进。行动方案的目标清晰、任务具体、路径可操作,是“十四五”末至“十五五”初开启充电基础设施新一轮高质量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也为地方新能源固定资产投资提供了明确方向与抓手。

二、充电设施服务能力现状:增量可观、结构待优、能力需提

科技部9月18日发布的最新数据表明,全国新能源汽车已累计销售突破4000万辆,产销量连续10年保持全球第一,为全球减碳目标作出中国贡献。

国家能源局披露:“截至2025年8月底,我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枪)建设持续增长。其中,公共充电设施(枪)431.6万个,同比增长37.8%;私人充电设施(枪)1303.2万个,同比增长59.6%。公共与私人充电枪总数达1734.8万个,同比增长53.5%。”

各地发展情况虽有差异,但从行业整体观察,当前充电设施服务能力的典型特征与短板大体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网络结构与功能匹配度不高

城市公共充电网络在“慢充多、快充少”的结构性问题仍然存在,尤其在核心商圈、交通枢纽、医院学校等高需求场景,高峰期排队、不均衡布局、老旧设备故障频发等问题影响体验。对800伏以下电压平台的设备更新滞后,适配更高电压平台的大功率快充供给不足,制约了部分新车型的高效补能。

2、高速公路服务区与城际网络能力不足

随着中长途出行需求快速增长,高速服务区“有桩但不够快、不够密”的现象明显。极端高峰时段(如节假日返程)出现较为集中拥堵,2025年国庆假期期间,高速服务区充电桩出现排队现象,主要发生在节假日高峰时段(如9月30日晚至10月1日凌晨),北京、杭州、武汉、长沙、广州等地尤为明显,部分车主排队等待时间长达3-4小时。部分服务区配电容量不足、场站功能结构单一、信息引导不顺畅,使电动化长途出行体验仍有改善空间。

3、农村与县域补能体系薄弱

乡镇行政区公共充电覆盖不均,县域交通枢纽、客货场站、休闲旅游目的地、产业聚集区等重点场景的供给密度偏低。“春节返乡”等时段的短期高峰需求难以保障,成为县域居民购车决策与用车便利性的制约因素。

4、居住区建设与接入难题较多

新建小区的预留与直装要求逐步落实,但既有小区的老旧配电、物业协调、停车位属性、报装流程复杂等问题,使私人充电桩的安装与运维存在阻碍。“统建统服”模式尚处探索阶段,缺乏成熟的标准化方案与可复制经验。

5、车网互动与配电网能力有待提升

智能有序充电尚未广泛规模化应用,充电负荷高渗透率场景下的电网承载与调节能力不足。车网互动(V2G)处于试点初期,电力市场分时价格信号的引导作用尚需强化,价格机制与资源聚合规则有待完善,场景化实测与交易参与仍需扩大。

6、运营服务质量不均衡

老旧设备升级改造力度不足,站点环境、价格公示、收费标准、维护响应时间等影响用户体验的因素差异较大。政府监测平台的功能与结果应用尚在完善,运营商之间服务质量的横向对比与改进机制有待深化。

总体而言,行业既已形成一定规模基础,又存在结构性短板与能力提升空间。此次“三年倍增”行动方案以城市快充补强、高速服务区升级、农村补齐短板、居住区优化条件、车网互动推广、配电网改造、报装接电优化、运营服务提升、组织保障强化等全链条举措,正是针对这些痛点进行系统性“补网、强能、优服、固安”的综合施策。

三、行动方案核心任务与量化指标:目标明确、抓手清晰

为便于地方制定实施方案,以下对《行动方案》重点任务与量化目标进行要点化解读:

1、城市公共充电网络提质升级

“快充为主、慢充为辅、大功率为有益补充”,实现各类停车场景全面覆盖。开展交流桩、服役8年以上老旧设施、800伏以下电压平台设施的更新改造。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重点推动大功率充电规划建设,适时打造示范应用城市与场景。到2027年底,全国城市新增160万个直流充电枪,其中包括10万个大功率充电枪

2、高速公路服务区更新改造

进一步加密点位布局,优化功能结构,打造有效满足中长途出行的城际充电网络。到2027年底,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含停车区)新建改建4万个60千瓦以上“超快结合”充电枪,鼓励建设大功率充电设施。除高寒高海拔地区外,其他服务区均应具备充电能力。

3、农村充电设施补短板

下沉农村充电网络,扩大覆盖范围,加密交通枢纽、客货场站、休闲旅游目的地、产业聚集区等重点场景设施建设,配套电网升级改造,强化“春节返乡”保障。到2027年底,在尚未建设公共充电站的乡镇行政区至少新增1.4万个直流充电枪,其他地区按需扩大建设,实现农村公共充电设施全面覆盖

4、居住区充电条件优化与“统建统服”推广

新建居住区要在固定车位全部建设或预留安装条件,满足直接装表接电要求。既有居住区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增设充电设施,同步开展供配电设施改造。推广由运营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维”的“统建统服”模式,到2027年底,打造1000个试点小区,显著提升私人充电桩接入量与安全管理水平。

5、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

扩大试点范围,完善分时价格机制,探索市场化响应模式,开展区域级、省级、城市级场景实测,推动车网互动资源聚合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到2027年底,新增双向充放电(V2G)设施超5000个,反向放电量超2000万千瓦时。

6、配电网能力与报装接电服务

将充电接入需求纳入配电网规划,围绕城市核心区、高速服务区、交通枢纽、乡镇聚集区、老旧小区开展网架优化与台区增容,推广智能有序充电。强化线上办理渠道,探索“一小区一证明”,落实“三零”“三省”服务举措,优化内部流程,提高接电效率。

7、运营服务质量与安全管理

加大高品质设施供给与老旧设备升级,优化站点环境、规范收费标准、做好价格公示、改进运维手段。完善政府监测平台功能,开展不定期服务质量评价并用好结果。严格落实国家标准与CCC认证要求,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设备采购与质量核验。

8、总量目标与服务能力

到2027年底,全国建成2800万个充电设施,提供超3亿千瓦公共充电容量,满足超过80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实现服务能力翻倍增长。

四、地方下一步行动:从规划到投融资再到落地的全链路建议

面向地方政府及企业,我们建议按照“规划先行—机制保障—投融并重—建设提质—运营增效—安全为本”的主线推进,形成可执行、可落地、可考核的三年行动方案。

1、规划与研判要坚持数据驱动与系统统筹

以辖区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增量趋势、车型结构(含高电压平台占比)为底数,结合通勤、商圈、医院、学校、旅游、物流与城际高速等典型场景的负荷峰谷,形成需求地图;对现有充电设施的数量、类型、功率结构、空间分布、运行状态与利用率进行体检,识别结构性短板与地理空白。在此基础上制定三年分阶段目标与关键节点任务(夯实基础—加速扩面—示范引领),并与电网企业建立联动机制,提前明确台区增容与网架优化的排期与预算,将智能有序充电、负荷管理与V2G接口预留纳入规划,提高未来适应性与扩展性。

2、机制与政策层面应聚焦打通堵点、完善规则与试点先行

围绕报装接电提效,推进线上办理与简化举措(如具备条件时探索“一小区一证明”),建立项目绿色通道,优化内部审批流程。居住区“统建统服”以试点方式稳步推进,明确统一规划、建设、运维的责任边界与收益分配,形成物业、业委会、运营商与电力公司的协同机制,沉淀可复制的技术与安全管理标准。同步完善价格与服务监管,规范公示与收费,用好政府监测平台的评价与结果应用,促成公平透明、相互激励的市场环境。

3、投融资与项目打包方面要提升可融资性与资金效率

通过场景化分级打包(城市快充、大功率示范、高速服务区改造、农村乡镇直流、居住区统建统服、V2G示范),提高资产识别度与信用,探索特许经营并明确运营期限、绩效指标与退出机制。资金端形成“专项债+政策性/开发性金融+绿色信贷+设备融资租赁+社会资本”的组合,降低融资成本与准入门槛。建立以利用率、充电电量、可用率与服务质量为核心的绩效激励,针对低密度地区实施差异化补助或保障安排,实现公共性与可持续的平衡。

4、建设与运维应坚持品质、效率与安全并重

城市侧优先覆盖高需求场景,推进交流与老旧设备更新,提高直流与大功率占比,并以交通流量与停车数据支持精准选址;高速服务区落实“超快结合”,优化场站动线与信息引导,协同电网增容与土建预留应对节假日高峰;农村与县域构建“县城—乡镇—重点场景”的三级网络,完善节庆保供预案;居住区在老旧改造与完整社区建设中同步推进供配电改造与统建统服。运维侧以数字化平台贯通设备状态、故障报警与可用率等关键指标,规范价格公示与站内环境,持续提升用户体验。

5、车网互动与电力市场的推进应以可组织化场景为切入口,逐步实现规模化应用

选择公交、出租/网约、物流园、公共停车场与居住区等场景开展区域、省、市多层级实测,优先引入具备双向充放电能力的设备与车辆,形成示范群组。完善分时电价基础上的放电结算与收益分配机制,通过虚拟电厂组织资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探索削峰填谷、需求响应与峰谷套利。技术管理上推广智能有序充电、统一接口与通信协议,建立标准化的计量与结算体系,并完善数据共享与隐私保护规则。

6、安全与合规是底线工程,需贯穿全生命周期

严格按国家与地方标准执行选址、设计、施工与消防设施布置,设备采购核验产品合格证明与CCC认证,确保质量与合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全过程质量控制台账。运营环节完善巡检、维保与隐患排查机制,提升站点可用率与安全性;针对极端天气与高峰时段制定专项应急预案,保障供电稳定与用户安全。

7、宣传与培育要塑造透明、协同与信任的社会氛围

通过新闻与新媒体加强政策解读与动态发布,及时展示试点成果与城市案例,用真实数据与场景提升公众对电动化出行的信心。强化跨行业、跨领域交流,促进车企、运营商、能源企业与金融机构协同创新,形成政策—技术—资本—市场的良性互动。围绕价格、公示、排队与服务质量等公众关注点持续优化与回应,推动消费预期与产业生态向好演进。

五、结语:以系统工程思维推动“三年倍增”落地见效

《行动方案》为地方政府与产业各方提供了清晰的任务书与施工图。面向2025—2027年,关键在于以系统工程思维推进全链条工作:规划先行、机制保障、投融并重、建设提质、运营增效、安全为本、试点先行,形成有利于新能源汽车消费与充电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的良性生态。

附文件全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能力“三年倍增”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发改能源〔2025〕12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为落实《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有关要求,加大力度完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网络,提升消费品质,促进电动汽车更大范围内购置使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研究制定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能力“三年倍增”行动方案(2025—2027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 家 能 源 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 通 运 输 部

市场监管总局

2025年9月2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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