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读懂养殖厂建设审批及用地政策

在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指引下,以及对绿色生态养殖模式的大力倡导,养殖业正成为一片充满机遇的投资热土。对于有项目建设需求的企业而言,如何精准把握政策脉搏,高效合规地完成行政审批,是项目顺利落地和未来稳健运营的关键所在。

本文将深入探讨养殖类项目在行政审批中涉及的关键要素,包括养殖厂的功能区划分及其审批手续,屠宰场、冷库的建设用地问题等内容。供广大读者交流分享。

一、养殖厂功能区划分:合理布局,审批先行

一个现代化、规范化的养殖厂,通常需要根据生产流程和管理需求进行科学的功能区划分。合理的区域规划不仅能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运营风险,更是顺利通过行政审批的关键一步。根据其主要功能,养殖厂一般可以划分为核心生产区、辅助生产区和生活管理区。不同功能区域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涉及的行政审批手续和用地要求也存在显著差异,企业在项目规划之初就应予以高度重视。

1、核心生产区:养殖的“心脏”与审批的重点

核心生产区是养殖厂最主要的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畜禽的生长和产出。

功能区构成:这通常包括标准化、智能化的畜禽舍(根据养殖品种和规模而定)、饲料存储区(保障饲料供应)、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区(防止疫病传播)。

2、辅助生产区:保障运营的“血管”与用地的考量

辅助生产区是为核心生产提供支持和保障的区域。

功能区构成:主要包括粪污处理区、检验检疫室以及其他必要的生产辅助设施。

3、生活管理区:以人为本的“后勤”与规范建设

生活管理区主要服务于养殖厂的日常管理和员工生活。

功能区构成:主要包括办公场所、员工宿舍、食堂等。

二、养殖厂行政审批要点梳理

1、发展改革部门的备案

不属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列举的投资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备案

2、环境影响评价

最重要的审批环节之一。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规定:年出栏生猪5000头及以上(其他畜禽按排泄量折算)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5000头以下且未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可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制)。环评的重点审查项在于粪污处理工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方案、臭气控制措施等。

3、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涉及到场址选择、设施布局、消毒隔离制度等多个方面。由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核准发证

4、养殖备案登

需提交养殖种类、规模等基础信息,县级农业农村局办理。

5、用地审批

(1)设施农用地政策:项目所涉及的设施农用地需完成乡镇备案+村级用地协议。

生产设施用地:养殖中畜禽舍、养殖池(车间)、绿化隔离带、场区内通道、进排水渠道等设施用地。

辅助设施用地:与养殖生产直接关联的畜禽粪污处置、水产养殖尾水处理、检验检疫、疫病防治、消洗转运、管理用房等设施用地。

➡规模化养殖猪、牛、羊的辅助设施用地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的10%以内,最多不超过15亩,但生猪养殖不受15亩上限限制;

其他规模化畜禽水产养殖的辅助设施用地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的7%以内,最多不超过15亩(其中水产养殖的最多不超过10亩)。

(2)建设用地审批:若辅助生产区及生活管理区涉及永久性建筑则需要占用建设用地指标,需办理相应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等。但可根据项目情况采取替代方案规避建设用地限制,如租用周边民房作为宿舍、采用集装箱式临时住房。

(3)红线警示:养殖设施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若占用基本农田有三个重要条件,一是“少量”,二是“难以避让”,三是使用需补划。允许使用面积不得超过项目用地规模的10%,最多不超过10亩;其中经农业农村厅认定存栏5000头以上的种猪场、年出栏10000头以上的规模养猪场,可适当扩大,但不得超过项目用地规模的20%,最多不超过20亩。

6、其他事项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养殖厂的建设单位与实际的养殖生产单位并非同一主体,环评手续、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及养殖备案登记应由实际承担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负责办理

三、屠宰场与冷库的用地性质与审批:关键配套,用地先行

对于规模化养殖项目而言,屠宰场和冷库往往是产业链延伸和价值提升的重要环节。然而,这两类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涉及更为复杂的行政审批和严格的用地要求,因此需高度重视。

1、屠宰场:产业链延伸的关键一环,建设用地是“硬指标”

屠宰场作为将活畜禽转化为肉品的重要环节,其建设标准和审批要求都非常严格

屠宰场的建设涉及多个政府部门的审批,流程较为复杂。

用地审批:必须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环境影响评价:屠宰生猪10万头、肉牛1万头、肉羊15万只、禽类1000万只及以上的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他屠宰或年加工2万吨及以上的肉类加工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其他肉类加工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涉及到场址选择、设施布局、消毒隔离制度等多个方面。由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核准发证。

屠宰许可: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会同环境保护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需注意申请屠宰许可前,应先行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排污许可证:涉及到污染物排放去向、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内容。向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办理。

食品生产许可证:屠宰产品属于食品,需要获得相应的生产许可,由县级以上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办理。

拓展提示:屠宰环节的动物防疫要求和食品安全标准极高,企业在选址和设备引进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屠宰场的选址通常有特殊要求,例如需要考虑与居民区、水源地的距离,以及交通运输的便利性等。

2、冷库:保鲜储藏的重要保障,用地性质需细致区分

冷库在养殖产业链中主要承担产品保鲜、错峰销售等功能。其用地性质需要根据其服务对象和建设规模来具体判断。

行政审批手续:

用地性质:本文仅探讨为满足正常的销售和周转需求服务于本屠宰场的临时性、辅助性冷藏设施,可与屠宰场一起办理用地手续,作为屠宰场的功能分区。

拓展提示:明确冷库的“服务对象”是判断其用地性质的关键。如果冷库是为养殖厂提供配套服务的,可以利用设施农用地或者工业用地;如果冷库独立于养殖厂,服务于更广范围的市场,通常需要建设用地,归属于仓储物流用地,需根据自身需求和产品特性进行规划。

四、设施农用地的政策解读与应用:用地新思路,助力降成本

在养殖项目建设中,用地成本往往是企业关注的重点。近年来,国家出台的设施农用地政策,为集约化、现代化的养殖项目提供了一种新的用地思路,合理利用设施农用地,不仅能有效降低用地成本,还能简化部分审批流程。

1、 设施农用地的“定义”与“边界”:哪些属于政策“惠及”范围?

设施农用地是指在农业生产过程中,直接用于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的生产性、配套性设施用地。理解其明确的定义和范围至关重要,避免将不符合条件的用地纳入其中。

(1)核心要点: 设施农用地必须是“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性、配套性”设施。

(2)正面清单:可以纳入设施农用地管理的通常包括:

➡直接用于畜禽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畜禽舍、养殖池(车间)、绿化隔离带、场区内通道、进排水渠道等。

➡与生产直接相关的辅助设施:与养殖生产直接关联的畜禽粪污处置、水产养殖尾水处理、检验检疫、疫病防治、消洗转运、管理用房等。

(3)负面清单: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以下用地不属于设施农用地范围:

非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加工场所;

休闲观光度假场所、各类庄园、酒庄、农家乐等用地;

➡涉及建设餐饮、住宿、会议、工厂化农产品加工、科研、展销等用地;

➡与农业生产无关的仓储物流设施;

➡办公管理和生活服务等永久性建构筑物。

2、设施农用地的“适用情形”:哪些养殖环节可以“搭乘”政策快车?

结合养殖项目的实际需求,标准化养殖厂内的畜禽舍建设、场内必要的饲料短期存储设施、育种和良种繁育场所、符合防疫要求的检验检疫和病死畜禽处理设施、农机具和养殖设备的存放场所等用地可以适用设施农用地政策。

3、设施农用地政策的“优势”与“局限性”:理性看待政策红利

(1)优势:降低用地成本、简化审批流程、支持现代化农业发展。

(2)局限性:适用范围有限,对设施的性质和规模有严格要求,不能用于永久性非生产性建筑

五、总结

在当前乡村振兴与绿色农业并行推进的时代背景下,养殖业作为重要的产业支撑,正在迎来新的发展机遇。我司作为专业的投融资咨询机构,深耕农牧产业化领域,具备多个养殖项目的成功融资经验。未来,我们将持续发挥专业优势,助力企业高效利用政策红利,实现产业升级与可持续发展,共同谱写乡村振兴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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