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相关知识—关于土地、林种分类、生长与砍伐等

按照国务院关于构建木材安全保障体系的要求,我国于2012年启动国家储备林建设工程,至2022年建设范围涉及29个省(区、市),10年来累计建设国家储备林9200多万亩,累计落实建设资金1400多亿元。当前,我国林业产业总产值超过9.2万亿元经济林产量达到2.26亿吨,成为继粮食蔬菜之后的第三大农产品。同时,国家林草局仍在加快推进国土绿化重点项目实施,优化国土绿化落地上图系统,开展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持续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森林资源保护是大事,木材储备关于国家安全,此外林业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阵地,是资源富集的“聚宝盆”,是“千万工程”的主力军。

那么到底哪些土地可以用于种植林木,不同情况的林地又如何区分呢?还有树的生长、砍伐周期和林地、林种及树种的分类等,本文将一一进行说明。

一、哪些土地可以种植林木?

以《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的分类标准来看,耕地园地林地等都可以用于种树,具体来说:

(一)耕地

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耕地是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含轮歇地、休耕地);以种植农作物(含蔬菜)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耕地中包括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固定的沟、渠、路和地坎(埂);临时种植药材、草皮、花卉、苗木等的耕地,临时种植果树、茶树和林木且耕作层未破坏的耕地,以及其他临时改变用途的耕地。因此耕地以种植农作物(含蔬菜)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是允许的。而且只要不破坏耕作层,在耕地上临时种植果树、茶树和林木是允许的。

具体来说在以下情况下可以种树:

1.在国家批准的退耕还林范围内

2.园粮间作满足耕地认定标准且植被覆盖度低于50%以及每亩株数低于合理株数70%;林粮间作满足耕地认定标准且乔木郁闭度<0.1或灌木覆盖度<40%(“郁闭度”,指森林中乔木树冠遮蔽地面的程度,它是反映林分密度的指标。树木郁闭度小于等于0.1-0.20(不含0.20)的为疏林地,大于0.2的为乔木林地。);

3.按规定落实补充耕地,并在“三调”底图和年度变更调查结果上明确实施位置。

(二)园地

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园地可以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果树、茶树、橡胶树以及桑树、可可、油棕等多年生作物。

(三)林地

林地是树木生长的主要场所,适宜种植的树种丰富多样。林地和非林地的界定主要依据地区的土地用途和生态系统特征。详见下图:

具体而言:

林地:以培育森林、发展林业为目的的土地。包括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无立木林地、宜林地、辅助生产林地。根据《林地分类》(LY/T 1812—2021)标准,林地分类具体如下:

1.有林地

连续面积≥0.067 hm2、郁闭度≥0.20、附着有森林植被的林地,包括乔木林和竹林。

(1)乔木林:由乔木(含因人工栽培而矮化的)树种组成的、面积和郁闭度符合有林地标准的片林或林带,包括符合造林保存株数要求的乔木型经济林。其中,乔木林带是指行数在2行以上且行距≤4m或林冠冠幅水平投影宽度≥10m的林地;当林带的缺损长度超过林带宽度3倍时,应视为两条林带;两平行林带的带距≤8m时按片林调查。

(2)竹林:指附着有胸径≥2cm、面积和郁闭度符合有林地标准的由竹类构成的林地。达到合理造竹株数(成林胸径≥2cm的竹种)以上且生长稳定的造林地,地类应定为竹林。附着竹类达不到有林地标准或合理造竹株数的林地,按其他标准确定地类。

2.疏林地

指附着有乔木树种,连续面积≥0.067 hm2、郁闭度在0.10—0.19之间的林地。

3.灌木林地

指附着有灌木树种或因环境恶劣矮化成灌木型的乔木树种(如地盘松),以及胸径<2cm的小杂竹林,以经营灌木为目的或起防护作用,连续面积≥0.067 hm2、覆盖度≥30%的林地;其中包括灌木行数在2行以上且行距≤2m的灌木林带,当灌木林带的缺损长度超过带宽度3倍时,应视为两条灌木林带;两平行灌木林带的带距≤4m时按片状灌木林地调查。

4.未成林造林地

包括人工造林未成林地和封育未成林地。

(1)人工造林未成林地:人工造林(包括植苗、穴播或条播、扦插、分殖营造乔木、经济树、竹类和灌木林)和飞播造林(包括模拟飞播)后不到成林年限,造林成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应划为人工造林未成林地(使用年龄1年以上树高大于1米的大苗造林的不划未成林造林地,根据成活率标准归入有林地或灌木林地):

①人工造林当年造林成活率≥85%或保存率≥80%,分布均匀,尚未郁闭但有成林希望的造林地;

②飞播造林后成苗调查苗木≥3000株/ hm2(含天然更新苗木和飞播苗木),分布均匀,尚未郁闭但有成林希望的林地。

(2)封育未成林地:在无立木林地、宜林地上采取封山育林或人工促进天然更新措施后,不超过成林年限,天然更新等级中等以上,尚未郁闭但有成林希望的林地。

不同营造方式成林年限表  

单位:年

注:①一般造林慢生树种取上限,速生树种取下限;

②速生树种(组):包括云南松、思茅松、华山松、高山松、马尾松、油杉等松类,杉木、柳杉、秃杉、水杉等杉类,冲天柏、藏柏、墨西哥柏、扁柏等柏类,兰桉、赤桉、细叶桉、尾叶桉、巨桉等桉类,滇杨、柳、檫、楝、桦木、木荷、泡桐、木麻黄、枫杨、桤木等软阔叶林类。

③慢生树种(组):包括冷杉、云杉、铁杉、紫杉、落叶松等高山暗针叶林类,栎、樟、楠、栲、柞、椴、槠等硬阔叶林类。

5.苗圃地

指固定的林木(包括木本花卉)育苗用地,苗圃地不包括育苗设施占地。临时育苗用地按育苗前的地类调查。

6.无立木林地

(1)采伐迹地:有林地经采伐后保留林木(竹)郁闭度<0.10,且3年内尚未人工更新或3年内天然更新达不到中等等级的林地。采伐后3年以上仍未更新造林的按现状确定地类。采取封山育林措施后天然更新达到中等等级及以上,尚未郁闭但有成林希望的为封育未成林地。

(2)火烧迹地:有林地遭火灾后保留林木(竹)郁闭度<0.10,且3年内尚未人工更新或3年内天然更新达不到中等等级的林地。火烧后3年以上仍未更新造林的按现状确定地类。采取封山育林措施后天然更新达到中等等级及以上,尚未郁闭但有成林希望的为封育未成林地。

(3)其他无立木林地:按以下标准确定。

①已经整地和打塘,但尚未造林的预备造林地;

②人工造林、飞播造林和封山育林达到成林年限后仍未达到造林及封育目标,或未达到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标准的林地;

③人工造林(包括植苗、穴播或条播、扦插、分殖营造乔木、竹类和灌木)后,在成林年限之前成活率或保存率达不到未成林造林地标准,需补植补播或造林失败的林地;

④飞播造林达到成林年限后,未达到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标准的林地;

⑤有林地权属证明,因自然保护、科学研究等需要保留的无立木林地;

⑥采伐迹地或火烧迹地3年以上仍未更新造林,又未达到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标准的林地;

⑦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采伐或火灾后达不到这三类地类标准,并未进行更新造林的林地。

7.宜林地

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为造林用地的土地。

(1)宜林荒山荒地:未达到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标准,规划为造林用地的荒山、灌丛、荒滩、荒沟、荒地等。

(2)宜林沙荒地:未达到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标准,造林可以成活,规划为造林用地的有明显沙化趋势的土地。

(3)其它宜林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为造林用地的其它土地。包括已结束临时征占用林地但尚未进行植被恢复的建设用地。

8.辅助生产林地

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无立木林地、宜林地之外的,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和配套设施以及其它有林地权属证明但非造林用途的土地。包括:

(1)培育、生产种子、苗木的设施用地;

(2)储存种子、苗木、木材和其它林业生产资料的设施用地;

(3)集材道、运材道;

(4)林业科研、试验、示范基地内的设施及辅助用地;

(5)野生动植物保护、护林、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木材检疫设施用地;

(6)专为林业生产服务的供水、供热、供气、通信等基础设施用地;

(7)其它有林地权属证明但非造林用途的土地。

非林地:林地以外的其它土地,包括农地、牧地、水域、未利用地和其它非林地。

(四)草地

主要用于畜牧业,但也可以适当种植一些耐旱、耐践踏的树种,树木郁闭度<0.1,如胡杨、沙棘等。这些树种能够改善草地的生态环境,提高土地利用率。

(五)城乡住宅用地与公共用地等

在城市和乡村的住宅区和公共区域,可以种植一些具有观赏价值的树种,如樱花、桂花、梧桐等。这些树种能够美化环境,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六)交通运输用地

公路、铁路等交通沿线可以种植一些具有防风固沙、减少噪音和美化环境的树种,如杨树、柳树、松柏等。

(七)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在水库、河流等水域附近,可以种植一些耐水湿的树种,如水杉、柳树等。这些树种能够保护水源,防止水土流失。

二、林地分类

照主导功能的不同将苗圃地、辅助生产林地以外的林地分为生态公益林(地)和商品林(地)两个类别:

(一)生态公益林(地)

以保护和改善人类生存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保存种质资源、科学实验、森林旅游、国土保安等需要为主要经营目的的森林、林木、林地,包括防护林特种用途林

生态公益林按事权等级划分为国家公益林(地)和地方公益林(地)。


1.国家公益林(地)

由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经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核查认定的公益林(地),包括森林、林木、林地。具体可以详见《国家公益林认定办法(暂行)》。

2.地方公益林(地)

由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划定,并经同级林业主管部门核查认定的公益林(地),包括森林、林木、林地。

根据河流、水体、公路、铁路、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受保护对象或区域的重要性的特殊性分为特殊保护、重点保护和一般保护三个等级。其中国家公益林(地)按照生态区位差异分为特殊和重点生态公益林(地),地方公益林(地)按照生态区位差异分为重点和一般生态公益林(地)。根据GB/T18337.2-2001《生态公益林建设规划设计通则》,划分标准如下:

(二)商品林(地)

以生产木材、竹材、薪材、干鲜果品和其它工业原料等为主要经营目的的森林、林木、林地,包括用材林薪炭林经济林

其中商品林进行详细阐述如下:

1.用材林

生产木材或竹材为主要目的的森林。

(1)短轮伐期工业原料用材林:以生产纸浆材及特殊工业用木质原料为主要目的,按照工程项目管理,采取集约经营、定向培育的森林;

(2)速生丰产用材林:通过使用良种壮苗和实施集约经营,缩短培育周期,获取最佳经济效益,森林生长指标达到相应树种速生丰产林国家(行业)标准的森林;

(3)一般用材林:其它以生产木材和竹材为主要目的的森林。

2.薪炭林

生产热能燃料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灌木林。

3.经济林

生产油料、干鲜果品和食用、药用及工业原料等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灌木林。

(1)果树林:以生产各种干、鲜果品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灌木林;

(2)食用原料林:以生产食用油料、饮料、调料香料等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灌木林;

(3)林化工业原料林:以生产树脂、橡胶、木栓、单宁等非木质林产化工原料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灌木林;

(4)药用林:以生产药材、药用原料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灌木林;

(5)其它经济林:以生产其它林副、特产品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灌木林。

三、树的生长周期

不同的树种生长的速度、寿命以及达到可以被主伐的年龄都不一样。通常,我们通过龄级和龄组来综合判断林分的发育和可利用的阶段。

(一)龄级

根据树木的生长速度和寿命来决定,一般有以下几种:

1.20年一个龄级,适用于生长慢、寿命长的树种,如云杉、冷杉、红松、栎等。

2.10年一个龄级,适用于生长和寿命中庸的树种,如油松、松和落叶松等。

3.5年一个龄级,适用于速生树种和无性更新的软阔叶树种,如杨、柳、杉等。

4.2~3年为一个龄级,适用于生长很快的树种,如桉树、泡桐等。

(二)龄组

根据林木生长发育阶段和经营目的对林分龄级的分组,分为幼龄林、中龄林、近熟林、成熟林和过熟林五个龄组。通常是把达到主伐龄的那个龄级或高一个龄级的林分划为成熟林;更高的龄级无论多少个均划为过熟林;比成熟林低一个龄级的林分划为近熟林;在近熟林以下,龄级数为偶数时,中龄林和幼龄林各占一半,如果龄级数为奇数,则多给幼龄林一个。

四、林木的砍伐方式

(一)采伐手段

在森林和林木生长阶段,会涉及主伐、抚育采伐、更新采伐、低产(效)林改造和其他采伐五种类型的林木采伐手段。

1.主伐

为获取木材而对用材林中成熟林和过熟林林分所进行的采伐类型。

2.抚育采伐

从幼林郁闭起,到成熟林采伐前一个龄级为止,为了改善林分条件,促进保留木生长而对部分林木进行的采伐,又称抚育间伐或间伐。

3.更新采伐

为了恢复、提高或改善防护林和特用林的生态功能,进而为林分的更新创造良好条件所进行的采伐。

4.低产(效)林改造采伐

对生长不良、经济和生态效益低下的林分,通过采伐低产(效)林木,引进优良目的树种,提高林分经济和生态效益,使之成为高产林分的采伐类型。

5.其他采伐

除主伐、抚育采伐、更新采伐、低产(效)林改造之外的采伐,包括经济林、能源林、母树林、疏林、四旁树、散生木、种子园经营以及科学研究和灾害木清理、林地征占用、修建防火带、修建森林病虫害隔离带、树木采挖移植、紧急抢险等特殊情况进行的采伐。

(二)采伐的作业方式

在具体进行采伐时,根据不同的作业法,又分为皆伐、渐伐、择伐、透光伐、疏伐、生长伐和卫生伐。

1.皆伐

是将伐区上的林木一次全部采完或基本采完的主伐方式。可细分为带状皆伐、块状皆伐。

2.渐伐

在较长期限内(一般不超过一个龄级)分数次伐掉伐区上全部成、过熟林木的森林主伐方式。又称遮阴木法或伞伐法。

3.择伐

在一定地段上,每隔一定时期,单株或群状地采伐达到一定径级或具有一定特征的成、过熟林木的主伐方式。

4.透光伐

在林分郁闭后的幼龄林阶段,当目的树种林木受上层或侧方霸王树、非目的树种等压抑,高生长受到明显影响时进行的抚育采伐。透光伐主要是伐除上层或侧方遮阴的劣质林木、霸王树、萌芽条、大灌木、蔓藤等,间密留匀、去劣留优,调整林分树种组成和空间结构,改善保留木的生长条件,促进林木高生长。

5.疏伐

在林分郁闭后的幼龄林或中龄林阶段,当林木间关系从互助互利生长开始向互抑互害竞争转变后进行的抚育采伐。疏伐主要针对同龄林进行。伐除密度过大、生长不良的林木,间密留匀、去劣留优,进一步调整林分树种和空间结构,为目标树或保留木留出适宜的营养空间。

6.生长伐

在中龄林阶段,当林分胸径连年生长量明显下降,目标树或保留木生长受到明显影响时进行的抚育采伐。林分在幼、中龄阶段缺乏经营措施而导致过密的近熟林也适合生长伐调控措施。

7.卫生伐

在遭受自然灾害的森林中以改善林分健康状况为目标进行的抚育采伐。卫生伐主要伐除已被危害、丧失培育前途、难以恢复或危及目标树或保留木生长的林木。

2024年,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的经验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千万工程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旨在推动乡村的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的现代化。而林业作为农村的重要产业之一,对于提升农村经济、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都具有重要作用。同时,千万工程的实施需要依托丰富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林业正是这些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的时代背景下,深刻领会坚持和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的重大意义,紧紧围绕“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先行示范”,林业将为加快绘就“千村引领、万村振兴、全域共富、城乡和美”的美丽画卷作出新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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