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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速览: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废弃物循环利用工作,强调要更加重视资源的再生循环利用,推行垃圾分类和资源化,扩大国内固体废弃物的使用,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24〕7号,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聚焦生产生活各领域的废弃物,分类施策,明确了推进废弃物精细管理和有效回收、提高废弃物资源化和再利用水平、加强重点废弃物循环利用和培育壮大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的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指向明确、操作性强。《意见》的落地实施将进一步推动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对提升废弃物循环利用水平和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对于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按照国家发改委《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目标要求,到2025年,主要资源产出率比2020年提高约20%,单位GDP能源消耗、用水量比2020年分别降低13.5%、16%左右,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86%以上,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60%,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60%,废纸利用量达到6000万吨,废钢利用量达到3.2亿吨,再生有色金属产量达到2000万吨,其中再生铜、再生铝和再生铅产量分别达到400万吨、1150万吨、290万吨,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产值达到五万亿元。

与此同时,我国循环经济发展仍面临重点行业资源产出效率不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规范化水平低,回收设施缺乏用地保障,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难,大宗固废产生强度高、利用不充分、综合利用产品附加值低等突出问题。本文聚焦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现状问题、具体利用方式、相关支持政策、以四川省为例的发展情况以及再生资源回收典型案例,供读者交流学习。

tip:废弃物是在经济社会系统不同环节被弃置的物质或物品,部分或者完全丧失了原有使用价值,兼具资源性和污染性双重属性。在技术、经济、环境可行的前提下,想方设法利用起来,废弃物就变废为宝成为了资源。

一、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现状问题

(一)行业结构松散

由于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入门门槛相对较低,大部分回收经营主体的规模较小。这些企业普遍缺乏标准化、连锁化和品牌化的发展策略,导致整个行业中缺乏具有领导力和影响力的龙头企业。无组织和无管理的“散兵”型回收主体占据了近70%的市场份额。以四川省为例,据统计,截至2023年6月末,四川省登记注册、经营范围覆盖再生资源回收的市场主体累计约3.4万户,注册资金规模在100万元以下的占68%,个体经营占35%。由于缺乏头部企业引领带动,无组织、无管理的“散兵”型回收主体占比接近70%。因此,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滞后、回收处置能力不足、资源化利用程度偏低、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风险隐患大等问题日益凸显,亟须关注和解决。

(二)基础设施支撑不足

在回收的前端,网点的布局并不完善,城乡覆盖率较低。这导致废旧家具、家电等大件垃圾的交售和处理变得困难。在农村地区,废弃物的回收率较低。在回收的中端,分拣中心的数量不足,设施设备和管理的水平也较为落后。这使得再生资源的规模化、精细化分拣和加工需求无法得到满足,进而影响了资源回收率的提升。在回收的末端,回收利用基地(园区)的建设滞后,整个回收产业的链条发展不充分,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以促进回收利用产业的集聚和发展。

(三)技术发展滞后

当前,行业的技术发展水平较低,科技投入不足。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的缺乏使得信息化、数字化和智能化技术的应用受到限制。这导致行业的产值较低。目前,大宗再生资源主要以中低端的资源化为主。虽然新型废旧物资的数量在大幅增长,但其回收和利用的难度较大。废玻璃、废轻薄塑料、废纺织品等低值再生资源的回收率较低。此外,“利大抢收、利小少收、无利不收”的情况在行业中普遍存在。

(四)政策制度有待完善

在地方城市规划中,较少将再生资源回收用地纳入基础设施用地统筹考虑。同时,回收车辆的临时停靠和进入小区等问题缺乏明确的制度保障。在回收的前端,取得进项发票的困难导致增值税抵扣链断裂,增加了企业的所得税负担。在“两网融合”方面,缺乏相关的政策、机制等保障措施,尚未形成成熟的运行模式。行业还面临“邻避效应”的问题,统计体系和诚信体系缺失,发展不规范。同时,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也较为突出。

二、再生资源回收具体利用方式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方式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互联网+回收”方式

运用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等移动互联网媒介,构建线上预约、上门回收、绿色兑换、以旧换新、定制回收等多元化回收场景。

(二)智能自助回收模式

运用智能称重、智能分类、智能控制等智能回收终端应用,在有条件的社区、单位、景区等场所设置智能自助回收站(点)。

(三)“回收+”便民服务模式

通过社区移动回收、定时定点回收、代收代储回收等便民回收服务。

(四)二手商品交易市场

社区建设集中规范的“跳蚤市场”,发展二手商品交易平台等。

三、四川省发展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情况

(一)回收规模持续扩大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进程加快,居民消费水平提升和消费行为改变,一般固体废物和新型废弃物快速增长,四川省再生资源回收规模稳定增长。据统计测算,2020—2022年,四川省废钢铁、废铜、废铝、废铅、废锌、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等9种主要再生资源回收量年均增长4.5%,其中2022年达1614万吨,在全国占比4.4%,废钢铁、废纸、废塑料回收规模居前3位。

(二)回收体系逐步完善

生活垃圾分类、“无废城市”和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等推动四川省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加快构建。截至2022年末,四川省已建成回收站点约1.5万个、分拣中心186个、集散市场42个、回收利用基地(园区)37个,初步形成了回收、分拣、加工利用三级回收利用体系。

(三)回收模式不断创新

四川省“互联网+回收”“社区+回收”等新模式快速发展,预约上门回收、智能终端回收、定时定点回收、代收代储、绿色兑换、以旧换新、定制回收等多元回收场景蓬勃涌现,旧货集市、二手电商、买手店等成为消费新时尚,全国首个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特许经营备案在四川省完成。

(四)综合治理深入推进

聚焦废弃物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将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与生活垃圾分类、塑料污染治理、商品过度包装治理、城乡环境整治和社区治理等融合推进。严格落实行业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筑牢发展底线。建立回收行业重点联系企业制度,将回收体系建设相关内容纳入“蜀里安逸”消费新场景、一刻钟便民生活圈、高品质步行街和绿色商场创建等重点项目进行培育,支持15个城市参与全国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全国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等试点示范。

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相关支持政策

(一)行业支持政策

1.2022年1月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2﹞109号)指出,到2025年的发展目标包括:

·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资源循环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

·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体系基本建立,建成绿色分拣中心1000个以上。

·再生资源加工利用行业“散乱污”状况明显改观,集聚化、规模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

·废钢铁、废铜、废铝、废铅、废锌、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等9种主要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量达到4.5亿吨。

·二手商品流通秩序和交易行为更加规范,交易规模明显提升。

·60个左右大中城市率先建成基本完善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

2.2022年5月

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四川省“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了八大重点工程,包括园区循环化改造提升、生活污水垃圾资源化利用、畜禽养殖绿色循环发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示范、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塑料污染治理与循环利用以及绿色生活方式转型。

此外,《规划》还提出了三大主要任务。首先,推动工业领域循环经济的发展,以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效率为主线。其次,推行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模式,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最后,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加强废旧物品的回收和再利用。

3.2023年12月

四川省商务厅印发《四川省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2023—2025年)》,为引导和推动再生资源回收行业高质量发展,破解行业“小散弱”发展现状,推动“小行业”变“大产业”,四川省商务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等9部门出台《四川省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2023—2025年)》。该规划重点在锚定发展目标、优化回收体系、创新回收模式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和细化。

在锚定发展目标方面,提出到2025年,四川省布局建设以村(社区)回收站点为基础,县(市、区)分拣中心为纽带,区域回收利用基地为支点,三位一体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废钢铁、废铜、废铝、废铅、废锌、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等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量达到2000万吨左右,年产值达到500亿元,年碳减排量达到4500万吨以上。到2035年,全面建成城乡协调、绿色低碳、集约高效、管理规范的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体系,形成健全完善的“资源—产品—再生资源—产品”循环利用产业链。

在优化回收体系方面,提出到2025年,四川省布局建设1.8万个村(社区)回收站点、280个县(市、区)分拣中心和10个区域回收利用基地。其中,区域性回收利用基地重点推动废旧玻璃、废旧纺织品、废纸、废旧动力蓄电池、废电子电器产品、废弃包装物等回收和加工利用。

表1 区域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地专业发展领域

在创新回收模式方面,提出推行“互联网+回收+碳中和”,构建线上预约、上门回收、绿色兑换、以旧换新、定制回收等多元化回收场景,推动智能自助回收模式和“回收+”便民服务模式。促进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网络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两网融合”;以电器电子、汽车、动力蓄电池等产品为重点,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引导生产、流通、快递企业建立废弃物回收制度,构建逆向物流体系。

(二)金融支持政策

1.2022年7月,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 国家开发银行办公室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办公室《关于推进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支持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农办计财[2022]20号)明确:支持以县为单位统筹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支持节种节水、节肥节药、残膜回收、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等农业绿色装备研发应用。

2.2022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做好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中废旧设备规范回收利用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2〕1064号)提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符合条件的废旧设备回收利用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范围,重点支持废旧设备回收、拆解处理、再制造、资源化利用等资源循环利用能力建设。支持各地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废旧设备资源循环利用企业和重点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

3.2024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24〕7号)要求:推广应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信托等绿色金融工具,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大对废弃物循环利用项目的支持力度。

(三)税收支持政策

2021年12月,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再生资源,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除纳税人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的再生资源回收不征收增值税外,纳税人发生的再生资源回收并销售的业务,均应按照规定征免增值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退税比例等按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2022年版)》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再生资源回收典型案例

四川射洪市:蜀矿环锂公司10万吨/年废旧锂电池回收利用项目(聚焦主导产业类的回收利用)

2023年9月,该项目在射洪市锂电产业园正式投产。作为四川首家全流程电池回收利用项目,分三期实施,项目一期占地面积139.8亩,主要产品为电池级硫酸镍、电池级硫酸钴、电池级硫酸锰和电池级碳酸锂。该项目的投产将极大地保障锂电池上游原材料—锂镍钴“新三样”的持续供应,打造“城市矿山”,持续推动绿色循环经济、破解资源匮乏难题,助力四川省动力电池产业“串珠成链”,强力推动蜀矿环锂公司打造“资源再生-电池材料-产品应用”的锂电池循环产业链做出重要贡献。

据不完全统计,近两年已有四川、河南、湖南、重庆等多个省市发布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或政策性文件,截止目前全国多地已有一批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分拣中心、集散市场、回收利用基地(园区)和行业市场主体,以及废钢铁、废旧轮胎、废塑料和废旧动力蓄电池加工利用规范化企业。在“双碳”背景下,未来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迎来重大发展机遇,应积极顺应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大势,充分发挥回收行业在推动产业绿色转型、改善社会民生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破解行业小散弱和低值化发展现状,推动行业焕新发展。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为高质量发展厚植绿色低碳根基。

表2 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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