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评价

一、水土保持的重要性及意见

1.水土保持的定义

水土保持是指对自然因素和人为活动造成水土流失所采取的预防和治理措施。《国务院关于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国发〔1993〕5号)中强调:“水土保持是山区发展的生命线,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是国土整治、江河治理的根本,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

2.什么是水土流失

水土流失是指由于自然或人为因素的影响、雨水不能就地消纳、顺势下流、冲刷土壤,造成水分和土壤同时流失的现象。水土流失的危害有如下:

以四川省为例,四川省位于青藏高原东缘、长江流域上游,地势起伏,山地面积大,降水丰沛且强度大,是我国水土流失严重的省区之一,根据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公报数据,全省水蚀和风蚀面积之和达121042km²,占幅员面积的24.90%。其中,全省水蚀面积114420km²,占幅员面积的23.54%,在全省各地均有分布,其中轻度流失面积48480km²,中度流失面积35854km²,强烈流失面积15573km²,极强烈流失面积9748km²,剧烈流失面积4765km²。风蚀面积6622km²,占幅员面积的1.36%,以目前的治理速度,要使全省现有水土流失面积初步治理一遍也要40年~50年,水土流失治理工作依然任重道远。

防止水土流失是每个项目建设单位都应该履行义务。目前我国对水土保持工作实行“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针。因此建设项目在进行建设前,办理水土保持评价手续是重中之重。

二、哪些项目需要水土保持评价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2023水利部53号)规定: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准的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因此我们可以归类为区域维度项目维度,如下:

1.区域维度

(1)山区:

一般指高度较大、坡度较陡的高地(海拔500米以上,相对高度大于100米,等高线密集,河谷为“V”字形)

(2)丘陵区:

一般指陆地上起伏和缓、连绵不断的低矮山丘(海拔500米以下,相对高度小于100米,等高线较和缓,多为丘陵地形)

(3)风沙区:

主要分为沙漠、戈壁、现代河流冲击沙地、海岸沙地和沙漠化土地五种类型。

(4)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

根据《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的定义,指的是指全国水土保持区划三级区确定的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外且海拔200m以下、相对高差小于50m,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区域:

1)涉及防风固沙、水质维护或人居环境维护功能的重要区域;

2)涉及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3)土质疏松,沙粒含量较高,人为扰动后易产生风蚀的区域;

4)年均降水量大于500mm,一定范围内地形起伏度10m~50m的区域;

5)河流两侧一定范围,具有岸线保护功能的区域;

6)各级政府主体功能区规划确定的重点生态功能区;

7)湿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

8)具有一定规模的矿产资源集中开发区和经济开发区。

具体范围根据上述划分条件,由省级及以下水土保持规划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四川省水利局编制的《四川省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中未进行阐述,因此推断四川省水土保持易发区与《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中定义相同。

2.项目维度

依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的规定,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是指生产建设过程中进行地表扰动、土石方挖填,并依法需要办理审批、核准、备案手续的项目。

三、水土保持评价

水土保持评价可分为水土保持方案分为报告书和报告表。

1.应当办理水土保持报告书的建设项目

征占地面积5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5万立方米以上的生产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2.应当办理水土保持报告表的建设项目

征占地面积0.5公顷以上、不足5公顷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1000立方米以上、不足5万立方米的生产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四、水土保持评价审批

1.水土保持审批时间

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生产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并取得批准手续。生产建设单位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批准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2.水土保持审批权限部门

1)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生产建设项目,其水土保持方案由水利部审批。

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生产建设项目,其水土保持方案由同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3.水土保持评价的责任人

1)水土保持报告表/书的编制人:水土保持方案由生产建设单位自行或者委托具备相应技术条件和能力的单位编制。

2)职责分离:开展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技术评审、监督检查的部门和单位不得为生产建设单位推荐或者指定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

五、建设项目如何进行水土保持

各个建设项目在敲定建设内容时可包入相关水土保持措施的建设内容,预防区域内的水土流失,可预防水土流失的相关措施可分为以下三类:

1.工程措施

应用工程原理,为防止水土流失,保护、改良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而修建的工程设施。

2.植物措施

在水土流失地区,为防治水土流失,保护、改良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所采取的造林、种草及封禁育保护等生产活动。

3.耕作措施

在遭受水蚀和风蚀的农田中,采用改变微地形,增加地面覆盖和土壤抗蚀力,实现保水、保土、保肥、改良土壤、提高农作物产量的农业耕作方法。

六、尾言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明确全面加强水土流失预防保护、依法严格人为水土流失监管、加快推进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和提升水土保持管理能力和水平。计划到2025年,水土保持体制机制和工作体系更加完善,管理效能进一步提升,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管控,重点地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水土流失状况持续改善,全国水土保持率达到73%。到2035年,系统完备、协同高效的水土保持体制机制全面形成,人为水土流失得到全面控制,重点地区水土流失得到全面治理,全国水土保持率达到75%,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显著增强。

截至2021年底,全国水土保持率为72%,可看出水土保持在今后仍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因此各个建设项目应积极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完成水土保持评价手续,为预防水土流失出力,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只有保护一方水土,才能守护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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